邓某与某外资医院甲状腺手术致甲状旁腺损伤案
邓某因发现甲状腺肿物半年在某外资医院治疗,该医院使用达芬奇手术机器人进行了甲状腺全切术,手术导致其甲状旁腺损伤,全身麻木,偶尔抽搐,化验甲状旁腺激素及血钙极低,需要长期服用钙剂治疗。因邓某了解其他病友曾找过本所律师,并对该类案件有过胜诉经验,遂找到本律师。在分析了该案情后,本律师建议先跟该外资医院进行协商,看是否可以尽快解决该纠纷。
律师和邓某一起来到该医院,很快就跟主管进行了对接,双方的病历也顺利的完成复印,该主管答应会很快将邓某的诉求进行讨论并给予答复。在双方律师积极沟通下,大概两周的时间就确定了赔偿方案,又过了一周赔偿款到账。邓某对该结果非常满意,即省去了诉讼的时间成本,还拿到了后续治疗费用。
律师观点:
一、涉及该纠纷跟当事人沟通时间长达小半年,但真正启动该案件到事情解决才三周时间,当事人一直在各种纠结中决定是否要对该事情进行维权,律师也是不厌其烦的跟邓某进行沟通。说实话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打过官司,一想这件事就头大,但是既然受到了伤害还是不甘心,真正能够下定决定打官司来解决问题的一定是有很强的信念!
二、本律师曾经做过调解员,也代理患者一方参与过谈判。对于外资医院的谈判,明显感觉效率高、处理事情非常专业。该医院通过自己的律师、还有法医专家对涉案材料都有一整套专业的意见。双方在讨论涉及的过错程度、残疾程度表现的非常专业,也促使该纠纷顺利进行!
三、跟诉讼相比,对于调解的好处在于可以把后续的相关治疗费一并解决,省了很多案件中后续治疗费都要重新起诉的麻烦,很多人即便是法院判决胜诉后,对于后续治疗费费用不是太多的时候也就放弃了这块权利。对于公立医院,调解的结果往往不理想,是因为双方对责任程度及残疾程度很难统一,同时,公立医院在调解中都会评估赔偿费用比诉讼中判决结果要少才会痛快的答应,这就导致很多医疗纠纷调解的结果并不理想。或者说,当事人不是真正的对调解结果满意,是觉得诉讼太麻烦了,不想去折腾!
四、涉及医疗纠纷的调解更需要专业律师的对接,现在对于有医学、法学双重背景并且经验丰富的律师确实比较难以找寻,本律师也希望能够通过不同案例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更多的患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