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律师
首席律师
上海医疗律师杨杰律师
杨杰 律师
手机:15821614458
邮箱:yjet1025@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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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杰律师,医学学士,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三甲医院工作多年,并担任过上海某区医调委调解员。
    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参与谈判、诉讼数百起。曾代理过"李某某诉华山医院胆囊切除损伤胰腺案"、"潘某某诉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致死案"、"冯某某诉中山医院胃大部切除致死案"、"龚某某诉上海曲阳医院喉返神经损伤案"、"陈某某诉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医院、解放军八五医院胃大部切除致残案"、"俞某某诉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误诊致残案"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在实践操作中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很好地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更多
来访须知
一、来访提前预约
    由于律师日常工作比较繁忙,很多时间都在外出办事,比如调查取证、立案、开庭等。所以来访之前请您提前与律师预约好时间,以免白跑。
二、带有相关资料
    请您带好与案件相关的资料,比如:医院相关诊疗结果等相关资料。
三、理清咨询思路
    请您理清好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如案情复杂,可以整理成书面的陈述,方便律师详细解答,提高效率。
四、律师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12楼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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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某某等诉上海第七人民医院化疗药物治疗死亡案 上海医疗律师 杨杰律师 手机:15821614458

沈某某等诉上海第七人民医院化疗药物治疗死亡案

2013年8月25日,患者沈某因“右侧肺癌术后20月余”入住上海第七人民医院,入院期间被告对沈龙明给予化疗,化疗方案为泽菲1.4d1、d8+培美曲塞1.0d1。化疗后患者出现发热,血小板、白血病下降等情况。之后患者每况愈下,2013年9月19日患者出现呼吸、心跳停止,宣告死亡。

律师观点:涉及到晚期癌症治疗的医疗纠纷,一般情况下因为疾病本身就很严重,去追究院方的法律责任难度非常大。该案件一开始是在区医学会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次要责任”,但因院方不服该意见又提出在市医学会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改为了“平等责任”,也就是说院方的责任加重了。其实患方拿到区里的意见时是很纠结的,即想通过再次鉴定来争取更好的结果,同时又担心可能有不利的结果出现。本来是不想去申请再次鉴定的,但因院方提出了再次鉴定,患方不得不再次面对,没成想结果对患方更加有利,患方的满意程度可想而知。

该案件时隔很长时间拿出来分享是因为最近上海的医损案件出现了大量“拥堵现象”,因上海的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只能走医学会鉴定,考虑到患者的成本,还有相对公正性,律师一般愿意直接委托市医学会鉴定,而不需要先经过区里,不服再去市里鉴定。现在案件太多,法院只能先委托区医学会进行鉴定,如果不服才能够再去市里鉴定,但是这种多次鉴定耗时太长,使得原告身心疲惫。其实,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放开了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的鉴定,这样不仅使患方不再有这种医学会“自己人给自己人鉴定”的畏惧心理,还可以大大缓解法院委托困难的压力,在这里本律师也希望上海能够早日放开,与全国接轨,这样才不负“开明睿智”的上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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