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冯某某因” 急性支气管炎,上消化道出血”到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做了“胃大部切除术”,术后病情一直未见好转,并且不断加重,后因“多器官功能衰竭,低血压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医患双方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患者家属因扰乱医院秩序被行政拘留。家属最后找到杨杰律师,在分析完病历资料及家属陈述后,建议起诉。经法院委托上海市医学会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过程中,医患双方各自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其中院方提出了一点认为,患者的死亡原因系韦尼克脑病(维生素B缺乏)所致,作为的患方代理律师,本人立即从数百页的病历中立刻找到一个化验单(维生素B严重超标)推翻了院方的逻辑,最后医学会专家鉴定意见为院方承担主要责任。最后,患者家属获得了一百多万的赔偿金,让家属相信了法律的公正,并对律师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律师认为:出现医疗纠纷后,很多当事人采取“医闹”的行为来解决问题,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当然这也是有原因的,很多当事人往往不相信法律能给他们一个公道。其实,涉及到法官,尤其是鉴定专家,我们认为绝大多数还是能够秉公处理的,毕竟这涉及到一个家庭,每个人还是慎之又慎的。当然,在鉴定的过程中,律师的专业性显得格外重要。以这个案例为例,如果没听说过韦尼克脑病这种疾病,如果鉴定的当场不能立马拿出证据来推翻对方的观点,鉴定专家很难给出主要责任的意见。而这个小小的证据有时候也会被专家们忽略。可以说,作为这个案件的主办律师,本人也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最后的结果不仅给患者家属一个公道,也让律师本人觉得付出的所有努力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