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律师
首席律师
上海医疗律师杨杰律师
杨杰 律师
手机:158216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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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杰律师,医学学士,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三甲医院工作多年,并担任过上海某区医调委调解员。
    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参与谈判、诉讼数百起。曾代理过"李某某诉华山医院胆囊切除损伤胰腺案"、"潘某某诉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致死案"、"冯某某诉中山医院胃大部切除致死案"、"龚某某诉上海曲阳医院喉返神经损伤案"、"陈某某诉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医院、解放军八五医院胃大部切除致残案"、"俞某某诉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误诊致残案"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在实践操作中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很好地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更多
来访须知
一、来访提前预约
    由于律师日常工作比较繁忙,很多时间都在外出办事,比如调查取证、立案、开庭等。所以来访之前请您提前与律师预约好时间,以免白跑。
二、带有相关资料
    请您带好与案件相关的资料,比如:医院相关诊疗结果等相关资料。
三、理清咨询思路
    请您理清好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如案情复杂,可以整理成书面的陈述,方便律师详细解答,提高效率。
四、律师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12楼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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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某诉中山医院胃大部切除致死案 上海医疗律师 杨杰律师 手机:15821614458

患者冯某某 急性支气管炎,上消化道出血到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做了“胃大部切除术”,术后病情一直未见好转,并且不断加重,后因“多器官功能衰竭,低血压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医患双方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患者家属因扰乱医院秩序被行政拘留。家属最后找到杨杰律师,在分析完病历资料及家属陈述后,建议起诉。经法院委托上海市医学会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过程中,医患双方各自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其中院方提出了一点认为,患者的死亡原因系韦尼克脑病(维生素B缺乏)所致,作为的患方代理律师,本人立即从数百页的病历中立刻找到一个化验单(维生素B严重超标)推翻了院方的逻辑,最后医学会专家鉴定意见为院方承担主要责任。最后,患者家属获得了一百多万的赔偿金,让家属相信了法律的公正,并对律师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律师认为:出现医疗纠纷后,很多当事人采取“医闹”的行为来解决问题,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当然这也是有原因的,很多当事人往往不相信法律能给他们一个公道。其实,涉及到法官,尤其是鉴定专家,我们认为绝大多数还是能够秉公处理的,毕竟这涉及到一个家庭,每个人还是慎之又慎的。当然,在鉴定的过程中,律师的专业性显得格外重要。以这个案例为例,如果没听说过韦尼克脑病这种疾病,如果鉴定的当场不能立马拿出证据来推翻对方的观点,鉴定专家很难给出主要责任的意见。而这个小小的证据有时候也会被专家们忽略。可以说,作为这个案件的主办律师,本人也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最后的结果不仅给患者家属一个公道,也让律师本人觉得付出的所有努力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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