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律师
首席律师
上海医疗律师杨杰律师
杨杰 律师
手机:158216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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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杰律师,医学学士,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三甲医院工作多年,并担任过上海某区医调委调解员。
    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参与谈判、诉讼数百起。曾代理过"李某某诉华山医院胆囊切除损伤胰腺案"、"潘某某诉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致死案"、"冯某某诉中山医院胃大部切除致死案"、"龚某某诉上海曲阳医院喉返神经损伤案"、"陈某某诉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医院、解放军八五医院胃大部切除致残案"、"俞某某诉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误诊致残案"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在实践操作中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很好地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更多
来访须知
一、来访提前预约
    由于律师日常工作比较繁忙,很多时间都在外出办事,比如调查取证、立案、开庭等。所以来访之前请您提前与律师预约好时间,以免白跑。
二、带有相关资料
    请您带好与案件相关的资料,比如:医院相关诊疗结果等相关资料。
三、理清咨询思路
    请您理清好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如案情复杂,可以整理成书面的陈述,方便律师详细解答,提高效率。
四、律师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12楼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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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某某诉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误诊致残案 上海医疗律师 杨杰律师 手机:15821614458

患者俞某某于2013年5月19日晚9点因“胸闷、气急半小时”在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急诊治疗,急诊医生误诊为腹痛,并给予“韦迪、654-2”对症处理。晚10点45分,原告突然出现“眼上翻、呼之不应、口吐白沫”,给予电除颤、静推肾上腺素处理,之后转ICU继续抢救,2013年6月29日以“冠心病、亚急性心肌梗死、心跳骤停、(复苏后)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转心血管内科治疗。因考虑为中毒性脑病,右侧亚急性期脑梗塞,转江苏省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效果不佳,后转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出院诊断为“1.缺血缺氧性脑病(1)言语障碍(2)认知障碍(3)视力障碍(4)帕金森综合症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3.陈旧性心梗”。目前,原告视物模糊、记忆力严重下降、四肢活动不利及言语、认知障碍,需要长期服用药物。

患者及家属多次与院方进行沟通商谈赔偿事宜,但院方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无奈之下,患者家属来到上海找到杨杰律师。律师在研究完材料后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建议进行起诉。经泰兴市人民法院委托先后在扬州市医学会(鉴定意见为同等责任),江苏省医学会(鉴定意见为主要责任)进行鉴定,最后法院判决院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这个即将崩溃的家庭带来了些许安慰。

律师观点:一般的医患纠纷只要医患双方对争议焦点没有异议,都可以通过协商很好的解决纠纷。但经常出现双方对事情的性质认定存在争议,这种情况下,由于患方不懂医学知识,更不懂法律。有些人就会选择放弃维权,但有了心结;或者有些选择了医闹来处理问题,更加激化了矛盾,有理变成了无理,往往得不偿失。对于医疗纠纷案件,我们建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哪怕是在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下放弃维权也不会有遗憾。当然,如果是选择调解的话,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也不会存在拿到赔偿,心里还是觉得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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